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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关于长信利息收益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日期:2008-02-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08年2月)
  长信利息收益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3月19日。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关于改变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结转周期的公告》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每月集中支付。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2月20日对本基金自2008年1月22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自2008年1月22日起至2008年2月20日,本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已实现净收益折算的年收益率为3.033%。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2月20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上述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8年2月20日;
  2、收益结转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份额日:2008年2月21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2月22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2月2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2月22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本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20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投资者于2008年2月20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08年2月20日全部赎回,本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4、若投资者于2008年2月20日全部转换,本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全部转出份额一起转换为转入基金份额。
  5、投资者可通过长信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长江证券等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
  七、咨询办法
  1、长信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2、长信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021-33074848 或4007005566(免长话费)
  3、中国农业银行、长江证券等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新基金发行,正在发行的基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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